第5條研究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二、前款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三、前二款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四、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