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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生活美學館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國立臺灣美術館為辦理生活美學、推廣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特設各國立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美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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