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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資料編譯處掌理左列事項:一、國際新聞輿論之研究、分析及編譯事項。
二、宣揚國情文字資料之蒐集、整理、庋藏及提供事項。
三、宣揚國情之中外文書刊編譯及出版事項。
四、政府重要文件之編譯及出版事項。
五、國家元首及政府首長言論之編譯事項。
六、宣揚國情資料之發行事項。
七、其他有關我國書刊資料之蒐集、編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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