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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新聞局設左列各處、室,並得分科辦事:一、國內新聞處。
二、國際新聞處。
三、出版事業處。
四、電影事業處。
五、廣播電視事業處。
六、資料編譯處。
七、視聽資料處。
八、綜合計畫處。
九、聯絡室。
十、總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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