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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除前條所定情形外,自然人以外之受處分人得指派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環境講習;其無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者,處分機關得令受處分人指派有代表權之人接受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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