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環境教育機構依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二項檢送之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核發機關應撤銷其認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