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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署為鼓勵設施場所之設置或推動環境教育,得依每年編列之預算數訂定補(捐)助計畫,接受設施場所申請補(捐)助其與認證或辦理環境教育有關項目之費用。
其補(捐)助案金額、案件數、申請計畫書撰寫格式、項目及審查作業等,於該年度補(捐)助計畫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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