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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前條第三款補(捐)助之對象及項目如下:一、向本署申請認證為設施場所者,補(捐)助其與認證有關之費用。
二、已取得設施場所認證者,補(捐)助其辦理環境教育有關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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