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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環境教育人員依第十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二項、第五項規定檢送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核發機關應撤銷其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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