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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目標公聽會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主管機關應請參加公聽會之人員簽名,並作成會議紀錄。
前項會議紀錄得輔以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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