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為維持土壤、底泥與地下水有機樣品分析數據品質,需執行一系列的品質管制,管制程序應包括空白樣品、查核樣品、添加樣品及重複樣品分析,當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樣品時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檢測方法規定執行運送空白樣品及現場空白樣品分析,戴奧辛檢測品質管制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