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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基本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基本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級政府得聘請環境保護有關之機關、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備供諮詢。
各級政府得邀請有關民眾與團體共同參與加強推動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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