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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本細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之一、第十一條一及第十二條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二條附表一之開發行為類型屬旅館、觀光旅館、文教建設及港區申請設置水泥儲庫,自發布後三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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