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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按日連續處罰之起算日,依下列規定:一、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請查驗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算。
二、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請查驗,經主管機關於改善期限屆滿前進行查驗,認其未完成改善,自期限屆滿之翌日起算;主管機關於改善期限屆滿後進行查驗,認其未完成改善者,自查驗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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