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開發行為除煙囪外有七十公尺以上之高層結構體者,其可能產生之風場、日照、電波以及空氣污染物擴散之干擾等負面影響,應予預測及評估,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必要時應進行相關之模擬分析或試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