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調處委員有前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由該直轄市長、縣(市)長遴聘適當人士為其繼任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