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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調處委員會認為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以選定當事人進行調處為當者,得建議或協助當事人為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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