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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規定之檢測包括採樣與檢驗測定,應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依本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檢測方法及品質管制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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