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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持有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應依核准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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