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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製造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所使用之環境用藥,應委託持有相同劑型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製造業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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