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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聯防組織應每年辦理訓練或演練一次以上,組長及組員應每年參加聯防組織訓練或演練一次以上。
前項訓練內容包括應變安全注意事項或個人防護設備等;其訓練或演練紀錄由組長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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