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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輸出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其容器或包裝標示得依國際慣例或逕依該物質運抵國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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