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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辦法除第三條及第十二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六日施行外,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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