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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或第三款為啟封交還,應於核准改善或改製計畫書或認定未違反本法規定後七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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