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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及行政機關自評選前三年度至報名期限截止日,曾發生重大危害環境、衛生、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重大職業災害案件者,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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