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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應於運作場所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三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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