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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所設置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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