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受補貼機構之稽核認證量證明文件及其他申請補貼費相關文件,應保存五年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