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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2條

依本法限期改善或申報,其改善或申報期間,不得超過九十日。
但情形特殊者,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准予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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