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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投標商於投標時應提出符合資格規定之建廠統包商及操作營運商。
投標商之實收資本額應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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