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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興建營運公司應於垃圾焚化廠取得操作許可證,據以函請主辦機關層報本署同意備查後,正式營運受託處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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