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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與第四款所定再使用或再生利用歸類有疑義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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