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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中央主管機關於同意有害廢棄物過境或轉口申請案件後,應副知相關口岸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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