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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受理審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應將審查結果副知指定公告事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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