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相當注意義務之認定,得召開研商會議,並得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公(協)會代表列席。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