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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處分機關應於戒檳班講習日十四日前將講習通知單(如附件一)送達受處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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