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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徵收清除處理費之計算公式如下:一、直轄市、縣(市)全部垃圾處理設施設計年處理垃圾總容量(公噸)=直轄市、縣(市)各垃圾焚化廠設計日處理容量總和(公噸/日)×365(日)×85(%)+直轄市、縣(市)各垃圾場每日處理量(公噸/日)×365(日)二、每單位容積(公升)應徵收之金額直轄市、縣(市)一般廢棄物直轄市、縣(市)平均單位容積垃清除處理總成本(元)×圾重量(公斤/公升)=─────────────────────────────直轄市、縣(市)全部垃圾處理設施設1000(公斤/公噸)計年處理垃圾總容量(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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