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清除處理費之繳納義務人如下:一、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自來水用戶。二、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該戶戶長。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專用垃圾袋購買人。前項繳納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執行機關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減徵或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