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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按日連續處罰中,檢具完成改善、補正之證明文件送達主管機關者,自送達之翌日起暫停開具處分書。
依前項規定暫停按日連續處罰,經主管機關查驗認定仍未完成改善、補正者,自查驗日起,繼續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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