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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因違反本法義務行為而有所得利益,其所得利益產生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本法修正施行前者,主管機關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加重裁處或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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