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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飲用水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依第八條規定公告之公私場所,其於公告前已設置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依第八條規定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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