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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飲用水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本條例所定之處罰,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在中央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為之,在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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