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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為確保通霄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劃定通霄溪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通霄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七十九點八八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苗栗縣通霄鎮之部分村里,各里名稱詳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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