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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1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將部分廠(場)或設備供他人使用,或委託他人操作水污染防治設備,仍應負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及檢測申報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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