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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噪音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取得合格證明量產之機動車輛,其機動車輛噪音防制設備、標識及所有影響噪音有關項目,應與申請合格證明時所載之資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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