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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噪音管制法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噪音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各項審查費繳納後,除依規費法之規定得申請退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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