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具有排放粒狀污染物之排氣井或排風口,設置旋風分離器、袋式集塵器或其他有效之集塵設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