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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申請人應依每一引擎族提報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粒狀污染物之劣化係數;其劣化係數依附錄五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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