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各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配合辦理。前項行動方案內容之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應以達成部門別階段管制目標為訂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