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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聚氯乙烯製程之排氣,應符合下列規定:┌───┬────┬────┬────────────────┐│污染源│適用對象│施行日期│排放標準或管制規定│├───┼────┼────┼────────────────┤│重合槽│新設及既│發布日│廢氣應以空氣污染防制系統處理後,││或聚合│存污染源││排放管道排氣中氯乙烯單體排放濃度││槽│││不得大於十ppm,且每一反應器開放│││││損失之氯乙烯單體排放量不得大於○│││││.○二g/kg-聚氯乙烯產品。
│├───┼────┼────┼────────────────┤│脫除設│新設及既│發布日│廢氣應以空氣污染防制系統處理後,││備│存污染源││排放管道排氣中氯乙烯單體排放濃度│├───┤││不得大於十ppm。
││混合、│││││秤重、│││││盛裝容│││││器││││├───┤││││單體回│││││收系統││││├───┼────┼────┼────────────────┤│脫除設│新設及既│發布日│廢氣應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後,││備後端│存污染源││排放管道排氣中氯乙烯單體排放濃度││之所有│││不得大於十ppm。
││排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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